各位委员:
我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
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期间和大会闭幕后,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委员,共提出提案3341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条款,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共立案3118件,有223件转作委员来信处理。提出提案的委员1756人,占委员总人数的79.5%;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63件,委员界别小组提案26件。
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期间审查立案的提案,在大会结束以后,送交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高法、高检的所属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人民团体,共159个承办单位办理。会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也及时进行了审查和交办。截至2000年2月20日,提案已办复3004件,占全部提案的96.3%。所提意见和建议得到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2542件,占84.6%。对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于解决问题的提案,承办单位也实事求是地作了说明。委员们对976件提案的办理情况给予了反馈,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95.4%。
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内容十分广泛,主要有: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农业和做好农村工作,继续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扩大内需,继续贯彻对外开放方针和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反腐倡廉,加强国防建设,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等。这些意见和建议反映到承办单位后,经过认真研究和办理,不少得到采纳,成为制定政策或改进工作的参考。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占全部提案的42.9%,涉及众多领域。例如,民建中央、农工党中央、全国工商联和部分委员从不同角度提出,建议政府采取措施,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包括私营企业的发展。去年5月,在孙孚凌副主席率领下,提案委员会会同国家经贸委进行调研,并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报送了调研报告。朱基总理、吴邦国副总理都作了重要批示。李贵鲜副主席提出提高芦苇单位面积产量,逐步用芦苇代替木浆造纸的提案,国家轻工业局已决定增加苇田基本建设和科研投入,并着手起草芦苇资源保护和发展条例。一些党派和委员在以往提案的基础上,再次提出关于实行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度的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在起草有关方案和规定时予以采纳。关于进一步降低城乡电价的提案,国家计委已在《关于改革还本付息电价政策的实施意见》中采纳。“利用级差地租和高科技搞活国有企业”、“规范和发展农村信用社”、“完善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和交通管理办法”、“深化粮食流通领域体制改革”、“采取措施拯救丝绸行业”、“解决北京水资源短缺问题”等提案,也已吸纳到政府部门的工作中去。
科教兴国和精神文明建设也是提案的重要内容。例如,关于把科技兴农落到实处的提案,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认为很有参考价值,有关意见和建议将在制订《农业科技发展纲要》时予以研究和采纳。关于在工业领域大力推广新型表面工程技术的提案,得到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被国家计委列为国家工业重点投资项目,国家经贸委列为1999年重点创新项目。民主党派和委员们提出的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差距,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等多件提案,正是群众反映强烈、各级教育部门着手解决的问题。教育部日前已发出紧急通知,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委员们提出的在广播电视的黄金时段增加公益广告的建议,国家广电总局表示,今后将加强对公益广告宣传的规划和领导,用形象生动的电视公益广告教育影响青少年。有的委员提出警惕邪教活动、保持社会安宁的提案,表达了广大人民的心声。
在法制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推进祖国统一等方面,提案中也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例如,围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建议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法》、《社会保障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其中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问题,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王忠禹在提案委员会报送的调研报告上批示:“对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很重要参考价值,请起草组阅研,特别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部分更值得借鉴。”在社会保障问题上,继对九届一次会议关于“安老养老”问题进行调研后,万国权副主席再次带队,就九届二次会议的有关提案进行调研,并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报送了第二份调研报告。李岚清副总理在报告上批示:“把这方面的意见集中整理一下,等到老年委成立后一并研究”。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现已正式成立,对调研报告提出的建议,国家“十五”发展计划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吸收。此外,“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出卖自己作的书画之风不可刮的建议”,“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在学生中开展以关心祖国统一为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等提案,也为有关部门的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
政协提案得到了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许多领导亲自布置办理工作,加大办理力度,建立健全办理制度,保证了提案的落实。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全国政协常委会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一)为使提案工作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1999年11月,全国政协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提案工作座谈会。会议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交流了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经验与做法,明确了今后提案工作的努力方向。会后,全国政协办公厅将会议文件印发各地方政协和承办单位,推动提案工作不断发展。
(二)遵照政协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规定》精神,结合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和经验,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并经政协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条例主要围绕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细化了相关条目,对指导思想、审查立案标准、办理工作等方面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有利于调动提案人和提案承办单位的积极性,从制度上保障和促进提案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三)提案委员会作为提案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桥梁”,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为中心,为推动提案的办理做了大量工作。九届二次会议后,提案委员会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并和承办单位协商,选择了部分重要提案,先后召开了15次协商办理座谈会,进行了5次专题调研,对80多件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促使一些提案得到落实,一些提案得到深化,推动了办理质量的提高。提案委员会还将各民主党派提案分送政协领导参阅,邀请党派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协商座谈和专题调研,宣传、推广党派开展提案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同时,提案委员会还注意发挥提案的信息功能,对全会期间的提案进行了全面分析,分类整理了提案内容综述,提供给领导和有关方面参考,并在《人民政协报》上连载。为配合第六次常委会议关于环境和发展问题的中心议题,还将300余件涉及江河湖海污染治理、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国土绿化与生态平衡、严格执法等内容的提案进行综合,提交常委会议参阅。提案委员会还加大对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政协提案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重要提案及办理情况。
九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有了较大的进展,但与形势的发展和政协工作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提案质量还应进一步提高。提案是提案工作的基础。目前虽然有一些高质量的提案,但总体水平还有待提高。一些提案缺乏调研,内容比较空洞,所提建议过于笼统,难于操作,影响了提案的效果。二是有些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认识和力度还存在差距。一些委员反映,个别单位答复时,流于形式、答非所问的情况依然存在。三是提案委员会的服务工作还要进一步改进。
今年是世纪交替之年。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和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重要讲话,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李瑞环主席也对政协工作和提案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在新的一年里,常务委员会要把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全国政协第四次提案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和新修订的《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正为党和国家决策提供一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建议。提案委员会要努力改善服务工作,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合作,通过开展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和提案信息的综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提案在人民政协参政议政中的积极作用,把提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和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更大的贡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